欠債太多且無力償還就申請破產?其實你還可以選擇債務重組(IVA)、債務舒緩(DRP)去走出財務困局,避免破產。但是,什麼是債務重組?債務重組和債務舒緩又有何分別?我們一起看看吧!
債務重組是什麼?
債務重組(IVA)又稱為個人自願安排(Individual Voluntary Arrangement),是指欠債人重新制訂還款方式和還款期,例如減息或延長還款年期等,使欠債人能夠負擔債務。欠債人需委託律師或會計師作為代名人,並經法庭申請。而且,欠債人需要獲得75%(以欠債額計算)的債權人同意,才可以進行債務重組。
一般來說,債務重組適合欠債額超過港幣500,000元較高的士,並且瀕臨破產邊緣的人。
債務舒緩是什麼?
債務舒緩(DRP)是債務重組(IVA)的簡單版,欠債人毋須經法律程序申請重整債務,並可直接向債權人商量,重新制訂一個雙方都可接受的還款方案,如減息或延長還款年期。
一般來說,債務舒緩(DRP)適合欠債額較少,及只有一位債權人的人士。
債務重組和債務舒緩的主要分別
債務重組(IVA) | 債務舒緩(DRP) | |
申請時間 | 約3-5個月 | 約2個月 |
須付費用 | 律師費、會計師費、申請費 | 申請費 |
是否需經法庭申請 | 需要 | 不需要 |
債權人數目 | 3個或以上 | 1個或以上 |
還款期 | 3年-5年 | 2年半至6年 |
債務重組好處及壞處
好處:
- 減少因多筆貸款的利息支出,令欠債人可更專心還款
- 欠債人可以保留銀行賬戶、可保留現有物業、可繼續供保險
- 較多借貸機構願意接納
壞處:
- 欠債人不可保留任何信用卡
- 欠債人每月薪金需留起部分還款之用
- 需要長時間的談判
- 債務重組的紀錄會登記在破產署的特備名冊內,公眾可隨時查閱。
- 欠債人的信貸資料庫中會有債務重組的紀錄
債務舒緩的好處及壞處
好處:
- 不必經法律程序,減少談判的時間
- 有關債務舒緩紀錄不會列入任何公眾名冊
- 新貸款協議通常都會較原貸款條件佳
壞處:
- 不受任何法律規管
- 有關紀錄仍會在信貸資料庫中
- 債權人未必受理,假如欠債人欠下多位債權人的債務,即使同意達成新的貸款協議的債務人已達75%,剩下的債權人也能不同意